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认定
    发布时间: 2024-01-09 16:35    

该项目是原上海市专利培育企业的替代项目,目前市专利培育企业认定已取消。该项目2011年度为第一批项目,但截止至2011年底,该项目第一批结果仍未公布。

  该项目是原上海市专利培育企业的替代项目,目前市专利培育企业认定已取消。该项目2011年度为第一批项目,但截止至2011年底,该项目第一批结果仍未公布。

  以下内容是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1年申报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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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关于做好2011年度“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”申报的通知

  各区(县)知识产权局:

  为进一步推进区(县)专利试点工作,提升企业的专利创造、运用、保护、管理能力,2011年度“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”现在开始申报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2011年起不再设“上海市专利培育企业”。凡符合“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”要求的(参见附件1),都可以向所在区(县)知识产权局申报“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”。

  二、申报“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”,由所属区(县)知识产权局对其进行审核评议。程序是:

  1、由企业自愿填写《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表》,一份近2年专利工作总结(2500字左右);

  2、由所在区(县)知识产权局按《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评分表》要求,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分,70分以上为合格;

  3、由区(县)知识产权局对上述书面材料予以盖章确认,于2011年1月7前报我局。

  三、每个区(县)知识产权局可申报5家“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”(浦东可申报5-10家)。特殊情况需增加的,由区(县)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申请,并对增加的企业陈述理由。

  四、申报材料经我局复核确定后,颁发“上海市专利试点企业”证书。试点期限为一年,从2011年1月1日--2011年12月31日止。试点期内,企业享受《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》规定的资助。

 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八日